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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租车|深圳一租车公司遭遇“连环计” 办案检察官提醒年关租车公司需谨慎

点击数:1821 │ 发表时间:2017-09-04 00:00:00 

租车公司能将车租出去,做成生意本是好事;谁想租车人到期居然玩起了“躲猫猫”;正为丢车郁闷中,谁想居然能在小区捡到车;失而复得的喜悦还未散去,居然有公安民警找上门说有人报警该车被盗了。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2012年11月8日,深圳市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客服接到一名自称刘先生的电话,称要租车。该租车公司立即指派客服人员与该名刘先生见面,双方协商后签订了租车的租赁合同,约定刘先生向该公司租用一辆雪铁龙爱丽舍小汽车,租期由2012年11月8日至2012年11月23日,刘先生缴纳相应的租车费用。第一次租期届满后,刘先生通过银行转账续租该车至12月8日,但第二次期限届满后,无论该租车公司客服人员如何催其还车和缴纳续租车费,刘不仅不还车缴费还玩起了“躲猫猫”,无法联系到本人。

  随着时间的推移,租车公司愈来愈怀疑自己的车是被人骗了,正在考虑是否需要报警,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12月23日,该租车公司员工途经梅林某花园停车场时,居然发现刘先生租用的那辆小汽车停放在此,但车内无人,于是该名员工立即将情况报告给公司相关的负责人,公司即安排人员拿了备用钥匙到将车开回公司的地下车库。丢车的失而复得,让公司相关人员长舒一口气。但过了几日,突然有几名民警找到该租车公司称有位秦某某(男,化名)报警说车辆被盗,警方经侦查确定被盗的车辆就是租车公司之前捡回的那辆车,因此要求租车公司配合调查。突然冒出的秦某某和盗车事件顿时让兴奋劲还没完全消减的租车公司一下又坠入云里雾里。

  经过租车公司解释并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终于向警方证实了涉案车辆确实为租车公司合法所有。但秦某某的盗车事件又是怎么回事呢?

  警方为此再次找到被害人秦某某,经秦讲述,终于搞清事情的真相,原来涉案车辆早已在12月2日被刘先生抵押给某抵押公司的秦某某了。

  秦某某回忆了刘向其抵押车辆的经过:12月2日,有位朋友介绍了一位刘先生来向其借款,当时刘先生以他自己名下的一辆雪铁龙爱丽舍小汽车作抵押物,秦收了刘先生出具的行驶证,双方办理了抵押手续,秦则支付了3万元现金给刘,当时秦因为出于朋友介绍的信任,也没有查验刘出具行驶证的真伪。12月23日,秦某某将车停在梅林某停车场后去办事,回来后却发现车辆不翼而飞,于是立刻报警。直到侦查人员找到其说明情况,秦才知自己也被骗。经鉴定,刘出具给秦的行驶证属伪造证件。

  为了抓获这名狡猾的刘先生,公安民警经过精心策划,由秦某某出面联系刘假称该车被盗了,问刘要车辆保险之类的文件,让刘到秦的公司协商解决。刘不知是计,欣然前往。待刘现身后侦查人员将刘某某抓获。后经查实,刘某某已不是第一次实施骗术,2008年10月刘就曾因诈骗罪被南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近日,福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刘某某。

  记者今天在深圳市福田区检察院采访时,承办此案的检察官特别通过记者发出提醒:年关将近,许多市民都愿意选择租车返回老家,租车公司又将迎来新一轮的赚钱高峰期。但是在欢欢喜喜出租车辆的同时,一定要注意做好公司车辆的自保工作,加强对租车人信息的审核,不要出现与本案类似的车辆“消失”情况。

   法制网深圳1月16日电